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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科学与电子学院 2020 届毕业班学生补考、重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5-15        阅读量:

计算科学与电子学院 2020 届毕业班学生补考、重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毕业班学生补考、重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制定毕业班学生补考、重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

一、成立毕业班学生补考、重修考务领导小组

组长:邓永和

副组长:杨继明

成员:陈亚琼 周 波 方江林 文大东 聂存云 容青艳 刘兰初

戴雄英

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落实考核考务工作要求,包括:落

实监考人员的推荐及培训工作;组织教师监考、成绩登录和提交成绩;

组织开展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等。

二、成立毕业班学生补考、重修考务工作组

组 长:杨继明

成 员:周 波 王刘彭 贺 君 郭金萍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做好学院 2020 届本科毕业生补考、重修考核各项工作,主要包括:(1)安排学院学生考场、监考老师及监考培训工作;(2)负责考前试卷、监考牌、屏蔽仪领取和考试结束后试卷清点、整理、复核及将考卷送达承担课程学院等;(3)负责流动监考、考场纪律检查、考场执行情况检查;(4)协助处理考核违纪情况;(4)负责处理突发事件等。

三、学院毕业班学生补考、重修组织安排

1、由教务秘书周波负责做好毕业生补考、重修考核安排表,经教学副院长杨继明审核签字后于 5 月 18 日前报教务处考试中心。所有毕业补考在 5 月 23 日完成,毕业重修考试在 5 月 24 日-26 日完成。

2、由教务秘书周波将制订好的补考、重修试卷于 5 月 14 日前交到考试中心印制。在考核前一天由教务秘书周波到 B305 领取第二天考核试卷并妥善安排、保密管理。

3、学生工作办公室要做好学生诚信考试的宣讲,提醒学生“诚信考试、杜绝违纪舞弊”,并带好学生证和身份证参考,并要求参考学生必须带口罩,保持 1 米以上的安全距离,进入考场前要洗手。学生工作办公室要和教务秘书沟通好,把补考、重修考试的时间、考场及时告知学生。

4、学院全体教职工要服从安排接受监考任务,监考教师教师必须认真履职,完成好监考任务,监考要求参见《湖南工程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试行)》(校教字[2017]62 号文)。监考老师佩戴好口罩,于开考前 15 分钟到学院资料室(F 座 206)领取试卷袋、屏蔽仪、监考牌并布置好考场,前后座位必须间隔 1 米以上并保持考场通风。一定要提醒学生不能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如果有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指导学生交由监考老师保管,一经发现没有主动交给监考老师管理(不论看与不看),都将视为违纪处理。严禁考务人员提前发放试卷给学生,严禁学生在考场外完成考核。

5、巡考工作由教务秘书周波和学院副书记陈亚琼负责。由外院组考的课程考核结束后由王刘彭和贺君一同到相应学院拿回已考试卷并交由教务秘书管理,并签字确认。考场记录等与考试有关的资料(试卷和考场登记表等)收集由教务秘书周波安排。

6、补考、重修考核前一天,教务秘书周波将第二天考核课程清单发放在学院 QQ 群。课程考核当天,课程的出卷教师必须在考核结束前到学院资料室 F-206 等待考核结束后领取试卷签字并批阅。所有试卷领取与发放由教务秘书周波负责,其余人未授权不得接触试卷。试卷批阅由出卷老师负责,可以组成阅卷组,成绩必须在考后 1 天时间内提交到教务秘书周波处。

7、如有突发情况,请监考老师第一时间上报毕业补考、重修考务领导小组副组长杨继明,由领导小组处理,必要时继续上报。

四、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

5 月 21 日至 6 月 8 日,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必须妥善安排好学生的指导工作。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要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6 月 6 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查重,6 月 8 日前完成第一批答辩。请指导教师认真履职,做好指导学生的记录,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是学生的第一联系人,必须与学生保持紧密联系,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由指导教师全权负责学生(包括学生延迟返校的审批)。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必须指导学生在 6 月 3 日前完成学生的第一次查重,经过修改后,6 月 4 日前将所带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按照《计算科学与电子学院 2020 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的通知》的要求,用“专业班级_姓名_12 位学号_论文题目”的格式将毕业设计(论文)终稿命名,并将文件 word 版本提交到教研室主任处。教研室主任收集好毕业设计(论文)待查重的终稿汇总后,于 6 月 4 日 24:00 前打包发给教务秘书。6 月 6 日前学院将统一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查重。不符合学校查重要求的,将不能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指导教师必须在第一批毕业答辩后 1 天内将第一批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提交给教研室主任,教研室主任需于 6 月 9 日 24:00 前将第一批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提交到教务秘书处。教研室主任需于 6 月15 日前将第二批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提交到教务秘书处。所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开展以时间节点为指引。任何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指导教师不得延误学生毕业、不得偷工减料糊弄、不得把责任推给学生。

计算科学与电子学院

2020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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