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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处】材料与化工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3-26        阅读量:

为进一步加强对材料与化工专业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根据国家和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安排及《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等文件精神和湖南省考试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培训会议精神,经材料与化工学位点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强化复试选拔功能。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管理

1、材料与化工学位点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负责领导、组织、督查、审核等复试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张 何

副组长:周衡书邓永和

成 员:邓继勇李小华徐运保何斌陈桥

2、监督小组

组长:邓继勇

成员:李爱国李小华

3、复试专家小组

① 第一组(纺织工程)

随机抽取5名本学科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硕士生导师组成复试专家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名单以最终参与复试的人员为准)。

② 第二组(化学工程)

随机抽取5名本学科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硕士生导师组成复试专家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名单以最终参与复试的人员为准)。

③ 第三组(材料工程)

随机抽取5名本学科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硕士生导师组成复试专家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名单以最终参与复试的人员为准)。

4、回避制度

材料与化工学位点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复试专家小组均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相关专业的工作人员须回避。

三、复试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公布的相应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A类地区国家分数线)均可参加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

2、符合《湖南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考生在复试前必须通过学位点组织的资格审查)。

3、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各专业原则上按照1:1.5划定进入复试的总分线及考生名单,超过差额范围但总分一致(最后一名出现总分并列的情况)的考生自然进入该专业复试。

4、一志愿上线生源基本充足的专业(上线人数≥计划数)不接受调剂;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上线人数<计划数)需接收调剂。

5、在生源调剂开始前,先公布进入一志愿复试范围考生名单,如有自愿调剂至其它专业的考生,以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调剂系统复试通知为依据,视为放弃一志愿专业复试资格,且不再顺次递补。该专业若因此出现缺额,下一轮再调剂。

四、复试资格审查

1、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上传二代身份证原件、初试准考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在线学籍认证报告,同时出具就读学校教务处盖章认可在2021年9月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证明。

2、往届生:须上传二代身份证原件、初试准考证原件、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需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湖南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政治思想表现情况表》(该表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请街道办事处开出相关证明)(https://yjs.hnie.edu.cn/wjxz.htm)。

注:①身份证丢失,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② 学生证丢失,须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学籍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或提供学信网的在线学籍认证报告。

4、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取得的荣誉及获奖情况和科研能力等)。

5、考生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毕业院校教务处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作为复试参考)。

6、取得的荣誉及获奖证明

7、科研成果

(注:其中1-5项为必交材料;6-7项为补充材料,可整合到一个word文档,用“考生编号+姓名+报考专业”命名,发送至以下邮箱:

专业领域

材料接收邮箱

纺织工程

519099583@qq.com

化学工程

yhqiong@hnie.edu.cn

材料工程

33779956@qq.com

学位点将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凡未上传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五、复试形式、内容

1、复试形式: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使用统一复试平台(研招远程面试系统),采取远程线上的方式进行。

2、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考试、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英语),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为:

① 专业课考试

考试形式为题库随机抽题,考生即时回答,时间为10-30分钟,满分为100分,以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主要考核学生对该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基本知识和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各专业课考试科目见《湖南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② 综合素质能力面试

采用在线面试形式。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专业知识、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思想品德等),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以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全方位考察学生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和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参考考生在大学阶段的学习成绩和科研实绩)。

③ 同等学力加试要求

同等学力考生即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主干课程,且加试科目不得与专业课考试科目相同。因疫情的原因,加试科目入学后再行考试,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各学科加试科目见学校官网(http://yjs.hnie.edu.cn)。该项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清晰,镜头应能录下考生和复试小组成员的全部活动,在复试结束后学院需将录音录像资料的备份版提交研究生工作处。

④ 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考核

采用书面审查的形式进行考核,由学院党委负责审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考核表》,考核结果以合格和不合格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⑤ 体检

202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在新生报到时一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复试安排及招生人数

复试时间安排

专业领域

复试时间

纺织工程

2021.4.2上午8:30

化学工程

2021.4.2上午8:30

材料工程

2021.4.2上午8:30

2021年各领域招生指标数

专业类别

专业领域

2021年拟招生指标数

材料与化工

化学工程

10

纺织工程

15

材料工程

15

合计

40

七、录取

1、初、复试成绩权重

(1)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2)总成绩=初试总分÷5×0.6+专业课考试×0.2+综合面试×0.2 (复试成绩全部采用百分制)

说明: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2、录取规则

(1)复试专业笔试成绩不及格、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则不予录取。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含心理测试)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作弊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最终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的依据,各学位点应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按总成绩分别排名,优先录取我校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指标根据从高分到低分原则进行录取调剂考生。

(4)学位点复试录取工作小组依据考生复试最终成绩研究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

(5)如遇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最终成绩相同时,则初试成绩高者录取,如再相同,则初试英语高者录取。

(6)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本专业领域拟录取考生放弃,直接顺延拟录取。

(7)个人档案未能调入研究生处者不予录取。

在复试阶段,研究生处给复试考生发放调档函。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录取类别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应在调档函规定之日前将个人档案调入研究生处(应届生在入学前调入档案),否则不予录取。

(8)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信息公开

各专业领域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网络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研究生处统一公布,按要求公布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及各项成绩等信息。

九、监督制度

材料与化工学位点高度重视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复试环节在硕士研究生招生中的重要作用,严把入口质量关,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如果发现在复试录取中有违法乱纪行为,可到我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监督投诉电话:0731~58688908。

湖南工程学院材料与化工学位点

2021.03.20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58683584

联系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福星东路88号

邮编:4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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